2025-03-27 11:14: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规范绿化公司管理活动,营造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的正常学习及生活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后勤处主管校园绿化工作,负责绿化管理、养护、绿化工程工作,并对全校的绿化工作实施监督、协调。
第三条 依据学校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学校绿化进行建设、养护管理,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和校园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 学校应把校园绿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计划,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后勤处代表学校对养护公司的活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后勤处管理职责
(一)负责学校绿化项目招投标申请工作,与绿化公司签订绿化养护委托管理合同;
(二)负责绿化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绿化公司履行合同情况;
(三)及时了解校内人员对绿化管理的意见、建议,受理对绿化公司活动的投诉事宜;
(四)制订绿化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对绿化公司进行月、季和年度考核;
(五)检查绿化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绿化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绿化养护管理预算,按时核拨经费,加强审核管理。
第七条 绿化养护公司管理职责
校园绿化的养护采用招标方式,委托相应的专业队伍承担。受学校委托的绿化养护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严格履行绿化合同,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履行合同和学校布置的管理任务。
(一)绿化养护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取得从事绿化养护管理活动的相应资质;
(二)从事绿化养护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绿化养护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后勤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严禁绿化养护公司将合同内容的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绿化养护公司确保人员到位、绿化工具到位、卫生保洁到位、节能工作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六)绿化养护公司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安全,承担安全法律责任。
(七)绿化养护公司依据合同行使管理权利,按照各项制度开展绿化管理工作;
(八)绿化公司必须明确用人岗位,严格区分技工和普工岗位用工类别及数量,做好监管工作。
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绿化公司严禁擅自移植、砍伐学校树木和临时占用学校园林绿地,需要的必须向学校后勤处办理审批手续。移植、砍伐学校树木和临时占用学校园林绿地,应按规定缴纳赔偿费用。临时占用学校园林绿地到期必须归还,并恢复绿地。
第九条 在校园园林绿地内,绿化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践踏和损坏草地、花卉、树木,毁损园林设施;
(二)在公共绿地内放养家禽、家畜、宠物,在校内捕猎、打鸟;
(三)擅自在学校内挖根及采集标本;
(四)在学校景点内生火野炊;
(五)在学校树木上晾晒衣物或依树搭棚;
(六)倾倒污物、堆放物资;
(七)在校区内进行有损景观的其他活动。
第十条 学校园林绿化养护公司按合同项目规定,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整形,维护冠容。对危及交通、架空管线安全的树枝应在后勤处指导下及时修剪。
第十一条 学校园林绿化养护公司应加强对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防,发生病虫害时,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绿化养护公司开通报修电话,各类小型养护问题必须24小时内完成,不得积压。
第十三条 校园内大中型绿化施工制度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中的施工制度相同。造价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绿化工程由后勤处和审计处现场勘查后,按实际情况及使用要求绘制施工图,制定施工方案并编制预算,交审计处审计确定控制价,编制规范的项目书并按规定程序终签后,按规定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造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绿化工程须编制规范的项目书,项目书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实施工期和项目预算书等,项目书应由立项(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后勤处、审计处和财务处签署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然后按立项程序实施。造价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绿化工程须经分管后勤校领导及分管财务校领导审定后,由后勤处召开处务会具体研究并组织实施。造价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绿化工程由后勤处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 质量考核
第十四条 绿化养护公司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以下责任,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实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扣除养护费用、终止合同等措施。
(一)违规操作,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二)未经批准,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
(三)因教育和管理不严,造成内部员工矛盾,影响学校稳定;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
(五)师生对校园绿化养护质量不满意,经调查属实;
(六)拒绝执行学校交办的管理任务;
(七)绿化养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
第五章 费用支付
第十五条 后勤处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学校各绿化区域养护成本进行核算,每年按养护面积支付固定的绿化费用。
第十六条 绿化施工费用验收结算办法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中的验收结算制度相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