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各基层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基层团总支、团总支书记(负责人)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指导与结果评估相结合、基础工作与业绩贡献相结合。
三、考核方式
书面总结、现场述职。
四、考核内容及流程
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学校团委年度重点任务、年度工作目标,特别是加强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一)基层团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各学院团总支对照《各基层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25版)》(附件1),逐项逐条梳理本单位共青团工作,对照指标体系撰写学院团总支考核评价工作报告,如实填写自评得分。工作报告(具体撰写内容格式参考附件2)和自评表(附件1得分情况),以及相对应的支撑性材料,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阅同意后,一并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将按照考核评价工作报告、提供的支撑性材料以及日常工作记录复评各基层团组织自评得分。
(二)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
召开基层团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重点围绕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客观梳理成绩、查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现场述职时建议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现场述职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述职后,学校评议组对各学院团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组由主管校领导、各基层团组织负责同志、团干团员代表构成。评议票分为A、B、C票,其中,A票由主管校领导同志打分,权重为0.5;B票由各基层团组织负责同志互学互评打分,权重为0.3;C票由团干团员代表观摩打分,权重为0.2。
综合评价意见等次确定后,向被评议考核学院团总支及其党总支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结果评定及运用
1.考核结果。评议意见分为四个等次。其中,“好”(比例不超过30%且成绩≥90分)、“较好”(80分≤成绩<90分)、“一般”(60分≤成绩<80分)、“差”(成绩<60分)。将评议结果向同级党组织反馈。
2.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团属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的主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深刻理解开展共青团工作考核是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不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干涉、影响考评结果的情况。工作总结要严格按指标体系,紧扣要求撰写,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力求言简意赅,多用数据佐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反映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积极推进工作。考核是对工作成效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查找不足、推动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执行,确保自评得分有据可依。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及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整改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考核过程中注意收集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校团委。
3.及时报送材料。考核材料包括“基层团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参考附件2)、“个人述职报告”(参考附件4)和“自评得分表”(附件1),电子版以“2025考核+学院”命名压缩后报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nynzytw@126.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月30日前报送雪枫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综合楼212A)。
联系人:张 琛 18328564375
共青团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