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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22-02-08 10:00:00


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民主党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培养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

(四)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学校民族和宗教工作。

(五)负责台港澳及海外侨胞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有关事宜。

(六)负责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学校重大改革和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民主监督。

(七)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代表人士的联系,督促落实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

(八)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推荐和培训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等政治安排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工作。负责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协调基层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

(十)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检查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十一)负责同省(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教育工委等上级单位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

(十二)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