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管理与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其作为学校核心文献信息中心与学术支撑机构的功能发挥,有效满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师生发展的文献信息需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文明入馆,配合管理
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遇监测仪报警,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第二条 维护公序,共创和谐
1.读者入馆须衣着得体,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入内。
2.举止文明,保持安静,轻拿轻放,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3.阅览时避免发出声音影响他人;使用音视频设备须佩戴耳机。
4.入馆后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接打电话须至馆外。
5.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严禁在公共物品上随意涂抹刻画;如厕后自觉冲水。
6.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遇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协调,保持善意,互相尊重。
第三条 爱护文献,诚信借阅
1.自觉爱护书刊资料,禁止涂画、污损、折页、撕页。
2.馆内阅览,每次限取三册书刊,阅毕放回原处,禁止随意乱放。
3.讲求诚信,按时归还外借文献资料。
4.尊重知识产权,合规使用数字资源。
5.正确使用馆内设备设施,遇问题咨询工作人员;禁止不当使用或故意损坏。
6.未经许可,禁止将公共物品带出馆外;损坏公物须按规定偿还。
第四条 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1.馆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馆。
3.禁止触碰开关电闸及消防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4.禁止携带及在馆内使用或为大功率、高耗能电器充电。
5.使用馆内电源为手机、电脑、充电宝等设备充电时,须做好实时监管,避免长时间占用。
6.禁止携带宠物入馆。
第五条 违规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具体处理参照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有关规定。
第三章 图书借阅规则
第一条 借阅证的办理与使用
1.学生凭学生证办理图书借阅证。新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班级、学号)。本校教职工凭已录入图书管理系统的工号借阅。
2.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或重复办理。因转借、代借、丢失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持证人承担。
3.盗用他人借阅证借阅者,暂停借阅权限,并依据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借阅证遗失须及时挂失。挂失前已被借出的图书,由原持证人负责归还。
5.借阅证挂失一周后仍未找到者,凭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补办新证。
6.因保管不善导致借阅证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者,凭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换发新证。
第二条 书刊借阅
(一)借阅权限
总册数 | 借期 | 续借次数 | 续借期 | |||
文艺书 | 专业书 | 文艺书 | 专业书 | |||
教职工 | 5册 | 10册 | 90天 | 180天 | 1次 | 60天 |
全日制在校学生 | 2册 | 2册 | 30天 | 30天 | 1次 | 30天 |
(二)借阅流程与注意事项
1.工具书、珍藏书籍、现刊文献概不外借,仅限馆内阅览。
2.书库图书按分类号、种次号严格排架。读者开架借阅须使用代书板,阅毕放回原位,避免乱架。
3.借书时,读者须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有圈点、划线、涂写、污损、剪裁或封面与内文不符等情况,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其加盖污损章。事后发现,概由读者承担责任。
4.所借图书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限一次),续借时须持借阅证及图书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期自原到期日起算。若其他读者急需,图书馆有权调回续借图书。
5.爱护所借书刊资料,禁止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折叠、剪裁、私换内芯;妥善保管,避免遗失。违者按章处理。
6.读者因毕业(结业)或离职等原因离校前,须清还所有借阅文献资料。
7.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于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逾期。
8.借还文献须在指定借还处办理手续。未办理借出手续擅自携书出馆者,按盗窃论处。
9.通过监测通道时如遇报警,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第四章 读者违章处理
第一条 逾期处理
1.外借文献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按逾期处理。
2.寒暑假应还图书,须在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归还,逾期按章处理。
3.处理办法:
(1)逾期1-12个月(含12个月):归还文献后,暂停其借阅权限,暂停时长等同于逾期天数。
(2)逾期12个月以上:归还文献后,须偿还原版文献或内容相似的正版文献一册,其定价不得低于原文献定价。
第二条 污损处理
污损指在文献上批注、圈点、污渍、折页、撕页、撕毁图书,损坏条码、索书号、磁条、芯片等行为。
1.借阅时读者应检查文献状况,如有损毁、缺页、涂划等异常,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后果自负。
2.归还时发现污损,按以下标准处理:
(1)损坏条码、索书号、磁条、芯片,或轻微划线、圈点、批注(一处):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
(2)损坏较轻,经修补可继续流通:暂停借阅权限1个月。
(3)损坏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收回原文献,并须偿还原版文献(或由相同责任者、出版社出版的同名文献新版)一册。
第三条 遗失处理
遗失指图书馆馆藏文献(图书、期刊等)因读者主客观原因导致永久性脱离馆藏体系,无法被图书馆定位、找回或继续提供借阅服务的情况。
1.偿还原则:以偿还同版本文献为首选,须全新整洁无污损。
2.偿还方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有关精神,特制定以下偿还办法:
按出版时间采用“以书换书”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 出版5年内:按原文献2册偿还。
* 出版6-10年:按原文献3册偿还。
* 出版11-15年:按原文献4册偿还。
* 出版15年以上:按原文献5册偿还。
* 珍贵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以评审价进行偿还。
偿还须包含一册原版文献(或由相同责任者、出版社出版的同名文献新版),其余可用内容相似的正版文献替代,其定价不得低于遗失文献定价。
第四条 盗窃处理
1.未办理借阅手续,将文献隐匿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带出馆外,视为盗窃文献。
2.盗窃文献者,暂停借阅权限,并依据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适用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3.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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