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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管理与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其作为学校核心文献信息中心与学术支撑机构的功能发挥,有效满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师生发展的文献信息需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读者入馆须知

第一条 文明入馆,配合管理

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遇监测仪报警,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第二条 维护公序,共创和谐

1.读者入馆须衣着得体,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入内。

2.举止文明,保持安静,轻拿轻放,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3.阅览时避免发出声音影响他人;使用音视频设备须佩戴耳机。

4.入馆后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接打电话须至馆外。

5.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严禁在公共物品上随意涂抹刻画;如厕后自觉冲水。

6.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遇问题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协调,保持善意,互相尊重。

第三条 爱护文献,诚信借阅

1.自觉爱护书刊资料,禁止涂画、污损、折页、撕页。

2.馆内阅览,每次限取三册书刊,阅毕放回原处,禁止随意乱放。

3.讲求诚信,按时归还外借文献资料。

4.尊重知识产权,合规使用数字资源。

5.正确使用馆内设备设施,遇问题咨询工作人员;禁止不当使用或故意损坏。

6.未经许可,禁止将公共物品带出馆外;损坏公物须按规定偿还。

第四条 遵章守纪,安全第一

1.馆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馆。

3.禁止触碰开关电闸及消防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4.禁止携带及在馆内使用或为大功率、高耗能电器充电。

5.使用馆内电源为手机、电脑、充电宝等设备充电时,须做好实时监管,避免长时间占用。

6.禁止携带宠物入馆。

第五条 违规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具体处理参照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有关规定。

第三章 图书借阅规则

第一条 借阅证的办理与使用

1.学生凭学生证办理图书借阅证。新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班级、学号)。本校教职工凭已录入图书管理系统的工号借阅。

2.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或重复办理。因转借、代借、丢失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持证人承担。

3.盗用他人借阅证借阅者,暂停借阅权限,并依据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借阅证遗失须及时挂失。挂失前已被借出的图书,由原持证人负责归还。

5.借阅证挂失一周后仍未找到者,凭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补办新证。

6.因保管不善导致借阅证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者,凭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换发新证。

第二条 书刊借阅

(一)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总册数

借期

续借次数

续借期

文艺书

专业书

文艺书

专业书

教职工

5

10

90

180

1

60

全日制在校学生

2

2

30

30

1

30

(二)借阅流程与注意事项

1.工具书、珍藏书籍、现刊文献概不外借,仅限馆内阅览。

2.书库图书按分类号、种次号严格排架。读者开架借阅须使用代书板,阅毕放回原位,避免乱架。

3.借书时,读者须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有圈点、划线、涂写、污损、剪裁或封面与内文不符等情况,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其加盖污损章。事后发现,概由读者承担责任。

4.所借图书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限一次),续借时须持借阅证及图书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期自原到期日起算。若其他读者急需,图书馆有权调回续借图书。

5.爱护所借书刊资料,禁止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折叠、剪裁、私换内芯;妥善保管,避免遗失。违者按章处理。

6.读者因毕业(结业)或离职等原因离校前,须清还所有借阅文献资料。

7.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于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逾期。

8.借还文献须在指定借还处办理手续。未办理借出手续擅自携书出馆者,按盗窃论处。

9.通过监测通道时如遇报警,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第四章 读者违章处理

第一条 逾期处理

1.外借文献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按逾期处理。

2.寒暑假应还图书,须在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归还,逾期按章处理。

3.处理办法:

(1)逾期1-12个月(含12个月):归还文献后,暂停其借阅权限,暂停时长等同于逾期天数。

(2)逾期12个月以上:归还文献后,须偿还原版文献或内容相似的正版文献一册,其定价不得低于原文献定价。

第二条 污损处理

污损指在文献上批注、圈点、污渍、折页、撕页、撕毁图书,损坏条码、索书号、磁条、芯片等行为。

1.借阅时读者应检查文献状况,如有损毁、缺页、涂划等异常,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后果自负。

2.归还时发现污损,按以下标准处理:

(1)损坏条码、索书号、磁条、芯片,或轻微划线、圈点、批注(一处):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

(2)损坏较轻,经修补可继续流通:暂停借阅权限1个月。

(3)损坏严重,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收回原文献,并须偿还原版文献(或由相同责任者、出版社出版的同名文献新版)一册。

第三条 遗失处理

遗失指图书馆馆藏文献(图书、期刊等)因读者主客观原因导致永久性脱离馆藏体系,无法被图书馆定位、找回或继续提供借阅服务的情况。

1.偿还原则:以偿还同版本文献为首选,须全新整洁无污损。

2.偿还方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有关精神,特制定以下偿还办法:

按出版时间采用“以书换书”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 出版5年内:按原文献2册偿还。

* 出版6-10年:按原文献3册偿还。

* 出版11-15年:按原文献4册偿还。

* 出版15年以上:按原文献5册偿还。

* 珍贵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以评审价进行偿还。

偿还须包含一册原版文献(或由相同责任者、出版社出版的同名文献新版),其余可用内容相似的正版文献替代,其定价不得低于遗失文献定价。

第四条 盗窃处理

1.未办理借阅手续,将文献隐匿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带出馆外,视为盗窃文献。

2.盗窃文献者,暂停借阅权限,并依据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适用于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3.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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