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育教师聘任办法及职责

2021-09-01 00:00:00 本站编辑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一)主讲教师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成人高等教育事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二)辅导教师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聘任办法

1、校内的教师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院系选派,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校外的教师由函授站推荐,被推荐者应如实填写“函授站兼职教师登记表”,函授站签署意见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即可正式聘任。

3、同一门课程的主讲和辅导教师,可以分别聘任,也可由同一位教师兼任。

4、聘任期限一般是一门课程的一个周期,可连聘连任。对缺乏责任心,教学效果差的教师,无论学校内部的教师,还是函授站推荐聘任的教师,均可随时解聘,更换并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

三、教师职责

(一)主讲教师的职责

1、开课前须详细了解所任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相关学科的联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认真备课,深入钻研教材。

2、面授应遵循教学大纲的要求,使用指定教材。教材内不符合大纲规定的部分,应根据大纲的要求进行补充或删减。

3、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完成面授学时和讲授内容,不得私自变更开课计划,更不允许私自减少学时或提前结束。

4、讲授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阐述准确、概念清楚、逻辑性强、突出重点和难点。要研究成人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5、负责主讲课程的考试命题、阅卷任务,综合学生期末考试和平时作业、实验实习等成绩,评定学期总评考核成绩。

(二)辅导教师的职责

1、熟悉有关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作用,掌握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

2、应根据学校制订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包括课堂辅导、批改作业、答疑、实验实习等)。

3、按照主讲教师的要求布置作业,收到函授生的作业后一周内必须批改完毕。对学生作业中反映出来的基本概念模糊、书写规格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要进行比较详细的批注、明确指出错误所在。按照学生完成的“质”和“量”评定出成绩并一一认真登记。

4、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答疑。答疑时应注意启发诱导,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其它有关教学工作。

四、教师评价

学期结束后,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对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