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学生参加面授学习的相关规定

2021-09-01 00:00:00 本站编辑

第一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集中面授、辅导及学校规定的其它集中教学环节。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请假手续由继续教育学院或函授站点学生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第二条 函授学生面授期间,由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勤。对出现的病假、事假、旷课、迟到和早退等情况做详细记录。面授结束后三天内,各班主任将考勤记录整理后以规定格式报继续教育学院学主管部门。

第三条 根据班主任考勤记录,对缺勤学生分别做以下处理:

①无故不参加面授者,以旷课论处。

②一学年内,旷课时间累计超过面授总课时的二分之一者,不准参加期末考试,亦不准参加正常补考,所缺课程应重修。

③一学年内,无故不参加全部面授者,应劝其退学或取消学籍。


第四条 规定2021年9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