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发展战略、高等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发展规划制定与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认真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分析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跟踪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态,做好学校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为学校明确办学理念、思路、定位,进行科学决策提出参考和建议。
二、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编制学校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校各单位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和单位发展规划;收集、研究学校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修订计划和政策建议。
三、负责学校基础数据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办学基本条件数据库,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报批学校各类招生计划,为学校人事、教学、基建、财务、资产等各类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四、监测学校办学条件与发展状态,统筹规划学校提升办学层次,对照教育部标准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并督促落实建设任务和措施。
五、组织制定学校总体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督促相关单位推进改革举措,健全和完善学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负责事关学校发展改革的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前期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申报等环节。
六、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完善和实施。以贯彻落实章程为统领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学校各类事业运行的基本制度、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全面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八、负责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为学校发展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积极与兄弟院校及有关方面沟通联络,推动校际交流合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