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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南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2-10-26 15:0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确保2022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1、研发机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必须在南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二、工作安排

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培育条件,遴选出2022年南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对象(各县市区限报10家,高校限报3家,市科研院所和市属医院各限报1家),于10月28日前将培育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13008198976

办公地址:综合楼321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南阳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工作的通知 -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nanyang.gov.cn)

科研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