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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年度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2022-06-25 12:19:12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和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形式

1.近年来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立项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成果。

2.已公开出版的职业教育类著作(第一作者)。

3.通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职业教育教材(包括省规划教材、省实验教材等)。

4.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省级及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需提供市级以上单位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教育教学课件(软件)。

5.在CN以上刊物发表的职业教育类教学论文。

二、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员(含教师、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

三、评选组织及奖项设置

1.评选组织

    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市教育局成立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教研室,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2.推荐名额及奖项设置

我校限报4项成果。评选活动设特等奖和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35%和45%。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实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每项成果,主持人仅限1人。各类形式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

2.同一所学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一项。

3.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不再申报,已获得过南阳市其他成果类奖励者不再申报。

4.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未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存在权属争议的;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印制后装订。每项成果单独装袋,并将申评书首页作为封面。

(2)申报人要填写《南阳市2022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见附件)1份,并提交主体报告1份。主体报告内容包括①教学成果报告(限2000字):包括教学成果的背景、意义和解决的关键问题,教学成果的研究过程、方法措施,教学成果的主要内容、结论,教学成果实践的成效、推广应用价值及反思,以及教学成果的主要创新点等内容;②成果主体报告;③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④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

(3)专著(教材)送原件,评审后原件退回。论文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定后带回。复印件要复印刊物封面及显示刊物编号的扉页(底页),目录,和论文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评的每项成果须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三个系统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参评成果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30%(含)。“查重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因涉及限额需评审等程序,请申请者务必于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廖老师15838766706、易老师18736693300

办公地址:综合楼321室

 

附件:附件:关于评选2022年度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docx


 

科研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