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征兵工作 > 政策文件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及优抚实施办法

2025-03-04 10:20:00 本站编辑

 

为了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军、报效祖国,并保障其退出现役后复学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兵役工作领导组

长:主管武装校长

副组长:武装部 学生处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财务处 组织部 保卫处 审计处 团委 纪委 宣传部负责人及各学院(校区)党总支书记

员:各学院学工科长、征兵专干、武装部专武干事及辅导员 

2.兵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部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武装部职责: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日常工作;落实上级兵役机关征兵工作任务,并将兵役机关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发放给学生本人,并将上述材料复印存档备查;组织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及相关咨询;组织应征学生报名登记、初检初审、上站体检;协助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学生办理入伍、休学、离校手续;将批准入伍大学生名单送达各相关部门和学院;根据退出现役学生的复学申请,审查其服役期间表现和退出现役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学依据;

2.组织部职责:负责应征学生入伍和复学后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3.教务处职责:负责应征入伍学生的学业成绩审查退役大学生相关课程免修免考申请与审核工作

4.学生处职责:1责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审查、休学、复学、转专业等手续办理工作2)负责核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数额,汇总应征入伍学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需加盖批准入伍地武装部公章)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并向上级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材料;学生退出现役后,向学生工处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需加盖退役安置地武装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由学生处为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3)负责落实荣誉加分政策: 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的当年,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的 荣誉称号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对接:获战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荣誉称号者,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加分并颁发校长嘉奖令; 获军级单位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 1 次、三等功 2 次者按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加分;获师、团级单位表彰的荣誉称号、被评为 2 次“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 1 次者,按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加分;被评为 1 次“优秀士兵”的,按获得学院级荣誉称号加分。

5.招生就业处职责:1负责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 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2)将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纳入就业指导,重点推荐等就业服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办理就业报到手续;3)落实上级部门对退役大学生推荐免试专升本的相关政策

6.财务处职责:负责审核被批准入伍学生的缴费情况,并对被批准入伍学生专门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7.保卫处职责:负责在学院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中 “走访调查意见”栏并在走访调查组成员签字处签字,协调驻地派出所和学校警务站对应征大学生进行政治考核,将考核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中“征集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 意见”栏;

8.团委职责:负责学生入伍和复学后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协助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工作;

9.宣传部职责:负责对征兵工作及征兵政策的宣传报道

10.纪委职责:贯彻落实廉洁征兵工作要求,从严执行政策标准、履行程序步骤、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确保征兵工作廉洁有序开展。

11.审计处职责:审查入伍大学生资助补贴是否合规。 

12.各学院职责:配合武装部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应征入伍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班主任将政治考核结果填写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并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走访调查意见”栏走访调查组成员签字处签字;做好入伍学生的成绩留档、学籍保留、户籍管理和退出现役后学籍恢复、住宿调整、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协助学生处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工作。

三、适用对象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依法征集的我校新生、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四、应征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22周岁的男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年满1822周岁的女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其中,上年度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公布的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学生必须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上进、勇于奉献,决心保卫祖国、敢于牺牲奉献的优秀大学生。

3.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和有关规定执行。

4.学业条件: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或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不得以在校生身份应征入伍;处于处分察看期间的学生,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应征入伍。  

五、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应征报名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初检初审阶段:上半年220日,下半年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属地人武部会同学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应征对象。

3.复审应征阶段:上半年2月底前,下半年8月底前,确定为应征对象的学生到属地人武部报名应征。

4.审批定兵阶段:上半年3月初,下半年9月初各属地人武部、兵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接兵单位组织体检、政审合格的在校生(毕业生)进行役前教育,确定入伍名单。

5.批准入伍阶段:上半年3月底前,下半年9月各属地人武部为学生办理批准入伍手续;组织召开入伍学生欢送会,并通知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部队报到。

6.总结归档阶段:各属地人武部对本年度征兵入伍工作 进行总结,并将批准入伍学生花名册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归档保存。

备注:征兵各阶段时间如有变化,以当年上级征兵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应征报名办法及要求

1.应征学生应遵守征集过程中的相关要求规定,否则被视为自行放弃;

2.学校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做好被征集学生体检、政治考核、学业考试、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及入伍前思想教育等工作。

七、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

1.参军入伍的新生

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 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学校学生处接到经政府征兵办审核的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参军入伍在校生

入伍前,应填写《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在校生入伍登记表》,报学校武装部审核后,报学生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部队建立管理关系。

、退出现役后优抚办法

(一)复学规定 

1.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的,必须回校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退学春季退役复学时间原则上为每年4月15日前,秋季退役 复学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0月15日前,逾期复学的,按教学进 程及其学习进度,编入相应年级;

2.对入伍前已取得的学分,在复学后有效;

3.入伍后身体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学校准其复学;

4.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入伍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复(入)学手续;

5.退役复(入)学时,因学校教学培养方案、专业调整,以及学院(校区)机构变动、转隶的,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学校妥善安排其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并做好相关课程认定、学分转换工作

(二)教育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的学生(含新生),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复学后实行学费减免。

2.如因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而非本人主观原因导致退役复学时间延迟的(需持部队出具的证明),超出剩余学业年限的学费予以减免。

调整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根据《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学分减免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本人申请,校武装部审核身份,教务处审批后免修《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训练》《公共体育》、《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课程,相关课程标记“免修”。 上述课程若在入伍前已修读,按实际取得分数予以登记。

入党就业 

1.应征入伍前为党员的,学院(校区)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已列入党组织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学院(校区)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将培养材料转入服役部队基层党组织,接续培养;服役期间加入党组织的,复学后学院(校区)学生党支部及时接收党组织关系,未加入党组织的,退役复学后由所在学院(校区)学生党支部继续培养。

2.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学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学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升学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免文化课考试。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