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9 14:50:00 本站编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防教育进学校工作的指示意见》(豫军政[2022]148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军区战备局 政治工作局 省教育厅学生军训商业化市场化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具体要求,使大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知识,提升身体素质,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服务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5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实施方案。
一、军训时间
1.防空校区:2025年9月17日--9月30日
2.淅川校区:2025年10月9日--10月24日
3.雪枫/交通/卧龙校区:2025年10月9日--10月29日
二、军训对象
2025级全体新生
三、组织领导
在学院军训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军事技能训练组,下设军训执行组、卫生督导组、主题教育组。
军事技能训练组
组 长:王传凯
副组长:学工部、承训部队、淅川校区管委会负责人
成 员: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
工作职责:
1.制定军事技能训练实施方案;
2.组织新生军事训练、宿舍内务卫生检查;
3.组织军训会操、分列式汇报表演及总结表彰等。
(一)军训执行组
组 长:刘玉峰
成 员:武装部干事、承训部队领队、各学院副书记、主要职责:
1.执行军训计划,协调军训活动;
2.正确处理承训教官、辅导员(班主任)和参训学生的关系;
3.合理编排连队、分配带训教官;
4.及时处理军训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二)卫生督导组
组 长:黄鑫
成 员:学工部干部、各学工科长、承训教官、指导员(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学生会干部
主要职责:
1.承训教官按内务条例标准进行教学、指导和督导;
2.指导员(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军训内务条例和公寓管理规定,选配好宿舍长,排好值日名单,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军训期间内务卫生整洁、有序。
3.学工部抽检各学院宿舍内务卫生,定期通报并督促各学院内务整改;
4.各学院学生会干部每天对参训所有班级进行内务卫生检查,并汇总评比,各学院学工科长督导落实,针对问题宿舍和班级做出整改意见。
(三)主题教育组
组 长:杜迎丽
成 员:学工部/保卫处/团委副职干部、各学院副书记/学工科长
主要职责:
1.制定主题教育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
2.按计划做好工作落实。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责,又形成合力,高标准做好今年军训工作;
2.健全值班制度,强化风险管控,建立防控台账,科学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学生军训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政治纪律,严防不良炒作,做好军/校联动应急处置,确保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3.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做好训前动员。通过多手段、多渠道积极引导,进一步扩大学生军训的影响力,努力营造全校重视、关心和支持学生军训的良好氛围;
4.形成军/校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一股绳”合力,形成“一条链”驱动,一级带动一级,持续传导压力,形成上下无缝衔接、军/校联动顺畅的工作局面;
5.承训教官针对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讲究方式方法,控制训练强度,做到科学组训、灵活施训、文明施训。
6.承训单位要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教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学生军事训练“十个严禁”。
7.保证训练质量。施训中要融入爱党、爱国、爱军教育内容,训国家情怀、训战斗精神、训责任担当,发挥好军训国防教育功能。
五、考核评比
1.军训成绩
军训成绩=会操(30%)+分列式(50%)+内务(20%);
2.军训名次及奖励:
(1)军训名次:一等奖占30%、二等奖占40%、三等奖占30%;
(2)军训奖励: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奖品;先进个人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