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建立规范完善的廉政档案,及时准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根据《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办法》(宛纪文〔2014〕118号),结合工作实际,市纪委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报。
一、填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单位处级、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二、填写要求
1.《2017年度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填写工作由校内各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人对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2.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纪委、党委负责对《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重点加强对分工分管、基本情况、奖励情况和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约谈等组织掌握事项的审核,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进行阅签。
3.学校纪委要加强对廉政档案的审核管理,加大抽查审核力度,每年对所管辖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廉政档案电子数据。在报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纸质版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统一采用WORD文本格式。各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发送(电子版发送至nzyjcs@126.com)。
2.学校纪委对各单位报送的廉政档案进行审核,发现存在填写不完整、事项不符合逻辑、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未填写的,责令重新填报,并写出情况说明。对拒不更正错误,或故意瞒报、漏报的,将严肃问责追究。
联 系 人:程玉萍
联系电话:63393808 13949319558
中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纪委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