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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2021-07-18 15:13:37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通知,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业已开始,请通知各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尤其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将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我校2022届困难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有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行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一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学生个人申报完成后,必须将《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个人申报完成后可下载)、上传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也可以是扫描后的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交招生就业处。学生必须使用本人的社保卡账户进行补助资金的接收,如果没有,请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办理。

    (二)系统审核(8月16日至8月30日)

    适用于我省省内生源各类困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省内及省外困难毕业生。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9月10日)

    适用于省外生源的困难毕业生(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以及系统审核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

    (四)学校初审(7月26日至9月10日)

    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通过系统校验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即户口本)。人工审核通过的,所在学校要在系统上标注审核结果,并在纸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集中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五)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1日至9月30日)

    学校届时会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校内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公示。

    (六)拨付资金

    10月底前,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将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联系人:胡雪竹

    联系电话:0377-63393888

     

                                  招生就业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