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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15 10:16:26  

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总体要求详见:附件2“一、总体要求 ”

(二)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我省教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报者应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一)我校具体限额数量待上级单位通知。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5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1-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五、提交材料

由于涉及限额评审,请课题申请人在4月5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打印《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综合楼321)。同时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1)、《活页》(附件1-2)和《汇总表》(附件1-3)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ynzykyc@sina.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13008198976

联系地址:综合楼321室

电子邮箱:nynzykyc@sina.com。

 

 

 

附件:

1.附件1-1《申请书》、1-2《活页》、1-3 《汇总表》

附件1 1-1《申请书》、1-2《活页》、1-3 《汇总表》.doc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