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2022-12-28 12:31:14
各有关单位:
现组织开展2023 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领域
项目应围绕装备制造、数字光电、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绿色食品、中医药、医疗健康、种业创新、生态高效农业、畜牧养殖等重点领域。
(二)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或先进地位。
2.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不超过三年。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目标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4.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未主持其他尚未结项的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5.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建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或经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2.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相关要求按《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宛财科【2022】1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
1.第一部分:《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第二部分: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第三部分:承担单位佐证材料,包括单位证照、单位资质、研发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报告等;
4.第四部分:技术佐证材料,包括技术研发资质,技术合作协议、项目主持人资格、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5.第五部分:财务佐证材料,包括上年度审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批表、自筹资金证明、项目生产建设资料、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等。
申报材料应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上述顺序用A4纸正反面印刷,不同部分用彩页隔开,重要资料采用扫描后彩色打印,书籍式胶装,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报程序
请申请人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321),并将申请材料和《2023年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nynzykyc@sina.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13008198976
办公地址:综合楼321
电子邮箱:nynzykyc@sina.com
附件:
1.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2023年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