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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3-07-25 13:48:25  

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实验室体系建设,确保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宛科〔2021〕2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是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须有重点学科的支撑。

(二)分类条件

1.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和重点专科医院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2.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依托在市内注册、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以培育和建设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现代工程技术和竞争前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申报要求

1. 原则上不超过3个。

2. 请申报单位于7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和培育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393706

电子信箱:nynzykyc@sina.com

 

附件:

附件1 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doc

附件2 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年7月15日